我校被批准设“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期次:第499期    阅读:95   

  本报讯经过前期申报,专家评审,按照择优原则,近日,上 海市教委批准我校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建设“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进一步深化上海高 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将以培养涉外卓越法律人才为目 标,着重从国际化课程设置和建设、国际交流和合作、学生境外 学习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开 展实践教学。 (下转2、3 版中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