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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次:第5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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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4版)Nazismus的实质是极端的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与社会主义思想背道而驰。希特勒上台后取缔共产党,大肆屠杀犹太人,建立生育纯种雅利安人 (所谓的“优等种族”)的“生育工场”等等,就是证明。
综观希特勒自1921年担任纳粹党党魁和1933年出任德国总理,到1945年最后失败,他在这期间所施行的对内对外政策是:推行独裁政治,实行法西斯专制,残酷迫害和屠杀共产党人、进步人士和犹太人,重整军备,吞并邻国领土,发动侵略战争等等。希特勒一生所代表和追求的只是德国大垄断资产集团的私利,他一生据以行动的信条从根本上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跟社会主义毫不沾边。因而National一词在Nazis-mus中,正确的译法应是“民族的”,而不是“国家的”。Nazismus一词的完整译法应是“民族社会主义”,而不是“国家社会主义”。与此相适应,Naz-i-partei应译为“民族社会主义党”,而不是“国社党”(国家社会主义党)。
这里我还想补充说明一点,即“国家社会主义”在德国历史上确有其事。它 的 德 文 原 文 是Staatssozialismus。这个复合词里Staats,才是“国家”。这一名副其实的“国家社会主义”是19世纪欧洲涌现出的众多“社会主义”中的一种。它的代表人物是洛贝尔图斯和拉萨尔。这是一种企图利用国家权力来进行社会改革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
(作者系上外校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