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3名学生当上“院长助理”
期次:第5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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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3月21日,法学院3名学生走马上任,担任了首届学院“学生院长助理”。设立“学生院长助理”是法学院推进民主管理创新育人模式、确立以学生中心的教育理念、健全学生参与学院治理平台的尝试。20名本科生与硕士生报名参选。
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为3名“学生院长助理”颁发聘书并强调,学生院长助理是一份责任,希望学生院长助理广泛收集和反馈来自学生的建议,通过开展调研、列席与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编辑法律教育动态等形式参与学院发展,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落到实处。(珐晅)